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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機車拔車牌霸佔車位 房仲業者吞3600元罰單

無照廣告機車佔用了太平洋百貨前的停車位,警方當場開單罰3600元。(記者葉永騫攝)

無照廣告機車佔用了太平洋百貨前的停車位,警方當場開單罰3600元。(記者葉永騫攝)

2018/08/14 18:17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市一家房屋仲介業者今天將一部老舊廣告機車停在屏東市太平洋百貨前的機車停車位,還把牌照拔掉,以為不會被罰,沒想到警方根據廣告電話通知業者騎走,還開了一張3600元的罰單。

廣告機車佔用路邊停車位不會被開罰嗎?有房仲業者以為把車牌拔走就不會被罰,將破舊的廣告機車佔用在使用率最高的屏東市太平百貨公司前停車位,警方接獲民眾檢舉抵達現場後,立即根據廣告單的電話打給業者。

當業者抵達時還帶著車牌前來,準備將車牌裝上再移動車輛,但警方認為,未懸掛車牌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當場開出3600元罰單,業者一再求情別開紅單,但警方毫不留情開出紅單,並求業者立刻裝好車牌駛離現場,強調只要是廣告車輛佔用停車位都能依規定拖吊開罰,請業者別再這麼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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