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不勝酒力 女子被友人送回家後性侵
2018/08/15 11:15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A女2月21日與友人聚餐喝酒,因不勝酒力泥醉後,由曾姓男友人搭計程車送她返家,曾男見A女始終意識片段、不能抗拒,竟性侵她得逞,桃園地檢署調查後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曾男提起公訴。
曾男(20歲)坦承,當天凌晨4點多,聚會結束後,A女已泥醉、意識不清,他與友人從A女皮包中翻出證件、確認A女的住址後,就由曾男招來計程車負責送A女返家。
檢方調查,曾男雖然平安將A女送抵她的住處房間內,但曾男見A女意識片段、身軀癱軟,處於「相類於精神、身體障礙」而不能抗拒的情況,竟認為有機可趁,就褪去A女的衣物、將A女翻為趴臥後性侵得逞。
A女清醒後發現被曾男性侵,就打電話向友人哭訴,曾男為此還透過通訊軟體傳訊息向A女道歉。雖然A女怕父母親會責罵,一直拖到3月14日才報警,但檢方調查後,認定曾男涉嫌觸犯趁機性交罪,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