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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酒想嫖一下 不僅走錯房更被反控性侵

一名男子欲進行性交易,進錯房間找錯了小姐,更被小姐反指控性侵,檢察官認為性侵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圖為應召站廣告。(資料照)

一名男子欲進行性交易,進錯房間找錯了小姐,更被小姐反指控性侵,檢察官認為性侵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圖為應召站廣告。(資料照)

2018/08/18 22:3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一名男子酒後性慾高漲,便找應召女性交易。想不到2人房事時,女子途中卻反悔,更吆喝著強姦,向警方提出加重強制性交告訴,不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台北市1名30歲的男子於去年11月多去某酒店喝酒,喝完聯絡皮條客,要找應召女性交易。當男子來到皮條客提供的地址,卻不見與自己約好的應召女,只好逐一敲門,而該應召站的另一名泰籍女子聞聲開門,男子便以為她是應召站安排的小姐,立時掏出大鈔,要對方幫他服務,

應召女見客上門,起初也賣力服務,後來因男子喝醉而中斷接客,男子便覺得女子服務不佳,氣得大罵,更拿出手機痛罵皮條客,揚言報警。應召女以為男子要傷害自己,便拿出手機求救。男子見狀,以為自己被仙人跳,搶走女子手機便拔腿落跑。

應召女報案指控,以為當時是有人求助才開門,更說男子以暴力相逼,性侵自己。男子到案則否認犯罪,辯稱自己給了4000元,才接受性服務。檢察官調查女子的手機通聯記錄發現,女子確實不是應召站安排的對象。檢警並詢問周遭住戶,當晚並未聽見爭吵聲,女子的驗傷報告也沒有任何傷勢,與指控不符。故檢察官認為,男子確實走錯了房間,與女子性交易,卻無證據證明男子違背對方的意願,故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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