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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法官盼以公益演出方式和解 「Under Lover」不出席調解

「Under Lover」胡睿兒(右),楊琳。(資料照)

「Under Lover」胡睿兒(右),楊琳。(資料照)

2018/08/20 10:5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Under Lover」胡睿兒、楊琳遭經紀公司東聲唱片指控違約,各遭求償1000萬元違約金;全案歷經多次開庭,在法官要求下,今安排雙方調解。本報稍早向「Under Lover」律師再三確認後得知,「兩人真的不會來」,至於東聲唱片則由負責人徐嘉良與律師相偕到庭;另據傳,承審法官希望兩造以公益演出方式和解,但東聲方面不予接受。

自創「癡情玫瑰花」走紅的「Under Lover」,原本屬於「混血兒娛樂工作室」,但經紀公司早有「玖壹壹」等走紅團體,「Under Lover」因而與「混血兒」談好條件後,改簽東聲唱片,豈知鬧出合約風波。

案件自去年起歷經多次開庭,團體曾扯進「雞排妹」,東聲則直指團體未經同意、私接通告包括「台中音樂搖滾趴」、「彰化中秋晚會」、「為愛發聲公益演唱會」、「竹林中學迎新演唱會」、「大甲芋頭節」、「社頭中秋晚會」、「桃園起駕晚會」、「台北自由廣場」活動、「台南應用科大」活動等。

但全案上月19日再開時,經法官勸說後,雙方同意今協商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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