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偷外套 檢方認為她不諳法律不起訴處分
2018/08/20 11:15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57歲黃姓婦人3月14日下午涉嫌在中壢區一處大型購物中心的服飾店櫃位,偷竊一件價值1680元的防潑水外套被逮,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黃婦不諳法律、一時失慮,加上竊取物品價值輕微、與被害店家達成和解,已予黃婦涉嫌竊盜案件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當天下午4點多,黃婦獨自在購物中心閒逛,逛到地下一樓的服飾櫃位時,竟趁著店員不注意,偷竊防潑水外套一件得手後離開。店家發現後報警追查,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黃婦犯案,就依竊盜罪嫌將她送辦。
檢方說,黃婦到案後坦承犯行,認為她應該是不諳法律、一時失慮才會犯案,且她竊取的外套價值輕微,家人也允諾未來會陪著她出門、以免她再偷竊,加上她已賠償並與店家達成和解,已予她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