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死刑犯關一起 收賄阿兵哥哀喊:超怕被拿筷子插眼睛
2018/08/24 00:1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顏姓男子5年前服自願役期間採購伙食,收受食品廠商3萬多元賄款,並購買特定廠商的食材,一審時顏男被判5年2月徒刑,今年2月入獄後,他稱跟死刑犯關一起,對方情緒很不穩,曾拿筷子插別人的眼睛,讓他害怕,提起上訴,院檢認為他所犯罪行危害不大,適用刑法59條減刑,二審改判有期徒刑3年10月。
今年28歲的顏男因為家裡經濟不好,20歲那年大學念到一半選擇服自願役,收入全交給家人,自己每個月只拿1、2千元零用,23歲那年,他擔任食勤組副組長,透過伙食兵認識食品廠商,收受賄賂,採購時採買特定廠商的食材。
判決書指出,顏男擔任食勤副組長3個月期間,一共收了廠商3萬多元,當時顏男覺得,這是學長交下來的慣行,拿一點好處沒什麼大不了,直到知道自己涉及貪汙治罪條例,才發現原來這麼嚴重。服役滿6年後退伍後,他到量販店工作,今年2月離職服刑。
服刑期間,顏男自稱與死刑犯住在一起,心裡壓力無法用言語形容,加上最近新聞一直講死刑要執行,他們的心裡都受影響,待來死刑犯旁邊,顏男也有壓力,因為他們如果情緒控制不好,沒有任何原因就會用筷子插別人的眼睛,他不吸毒、不喝酒、不抽菸,不曉得該如何在監獄生活。
法官認為,顏男自認不能融入監獄環境,可見他自己的人生定位與其他受刑人不同,加上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至第6條之罪,情節輕微,不當利益在5萬元以下者,可減輕其刑,又顏男罪行危害不大,適用刑法59條減刑,二審改判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