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為什麼深夜儘量少開車 警察這樣說......

賴姓商人輕傷送醫無大礙。(記者張瑞楨翻攝)

賴姓商人輕傷送醫無大礙。(記者張瑞楨翻攝)

2018/09/18 12:09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調查顯示,夜間車禍發生率,不比白天高,但傷亡程度卻比白天嚴重,台中市北屯區台74線近崇德路匣道,本月10日也發生商人自撞護欄,BMW休旅車半毀的意外,台中市警局五分局建議大眾,深夜儘量不要開車,主因是駕駛在深夜會有「微睡眠」現象,這種現象與酒駕一樣可怕,多數人卻忽略,進而衍生隱藏性風險。

本月10日深夜3時許,51歲賴姓商人與朋友談生意結束,返家途中自撞北屯區台74線近崇德路匣道,當時他的車速頗快,撞擊程度頗嚴重,幸運的是,他僅受到擦傷,無生命危險,警方發現他並未酒駕,詢問他撞上護欄的原因,他回答「車子開一開,略為啄龜(打瞌睡),恍神了」。

五分局指出,學理來說,上述啄龜(打瞌睡)、恍神,就是「微睡眠(microsleep)」現象,大腦有休眠機制,來因應過度疲勞,如果在開車等活動中,大腦會有類似電腦的「當機現象」,短暫忘記自己的所作所為,這種現象如同酒駕一樣可怕,如果開車在高速或快速道路,以80公里時速行駛,微睡眠時間為3秒,駕駛車輛往前距離達66公尺,警方才會宣導「深夜儘量少開車」。

第五分局指出,疲勞駕駛的情況,現行法律規範與大眾認知有所差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4條規定:「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對於所謂「微睡眠現象」,法律上沒有明確規範與處罰,警方執法上有一難度,不過,深夜開車風險比較高,雖無具體規範與處罰,警方仍強烈建議,少在深夜開車。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賴姓商人因「微睡眠」,駕駛休旅車迎面撞上護欄。(記者張瑞楨翻攝)

賴姓商人因「微睡眠」,駕駛休旅車迎面撞上護欄。(記者張瑞楨翻攝)

BMW休旅車嚴重損毀。(記者張瑞楨翻攝)

BMW休旅車嚴重損毀。(記者張瑞楨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