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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得像前妻」 獸父性侵10歲幼女5年

新北市一名40多歲的單親爸爸自2013年9月起,撫摸時年10歲的小女兒胸部並對其性侵。(情境照)

新北市一名40多歲的單親爸爸自2013年9月起,撫摸時年10歲的小女兒胸部並對其性侵。(情境照)

2018/09/18 23:56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40多歲的單親爸爸自2013年9月起,撫摸時年10歲的小女兒胸部並對其性侵,5年後小女兒終於忍受不了,寫字條「摸」告訴學校老師,獸父辯稱小女兒「長得像前妻」,才會「凍未條」,新北地檢署今依加重強制性交、違反兒少法等罪嫌將這名獸父起訴。

據了解,這名獸父與妻子離婚後,獨自撫養兩名女兒,起訴指出,2013年9月至今年3月間,獸父在住處對當時年僅10歲的小女兒伸狼爪襲胸摸下體,小女兒拒絕說:「不要」,獸父卻置之不理,硬上得逞,還警告小女兒「不能告訴姊姊」、「不能寫字條給老師」,其中一次小女兒因反抗,手不慎揮打到獸父嘴巴,還被獸父以皮帶鞭打「教訓」。

直到今年5月,小女兒已15歲了,再也忍受不了,偷偷夾了張寫著「我的家庭不幸福」、「摸」的字條在聯絡簿中,班導師看到後察覺有異,追問才驚知少女被父親性侵,寫字條求助的前一晚又被父親指侵,連忙報案聯絡社工,少女現已被安置,大女兒經社工訪談確認沒受害。

開庭時,獸父坦承犯行,對不起小女兒,辯稱因小女兒「長得像前妻」,所以才會做錯事。班導師證稱這段期間,少女悶悶不樂,加上少女處女膜有舊撕裂傷,檢方認定獸父犯行。

雖少女指控被獸父性侵10多次,但檢方依明確時間、地點指述,最後認定獸父性侵少女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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