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渣男搶手機還爆打被害人 腳踏車把手留DNA成罪證

警方事後找到張男的腳踏車,在把手上採到張男的DNA,進而逮捕他法辦,台中地檢署認為罪證明確,依搶奪罪起訴。 (資料照)

警方事後找到張男的腳踏車,在把手上採到張男的DNA,進而逮捕他法辦,台中地檢署認為罪證明確,依搶奪罪起訴。 (資料照)

2018/09/19 12:29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有搶奪等前科的27歲張姓男子,去年在西屯區搶劫路人手機,他趁林姓男子打電話時,騎腳踏車搶奪手機,卻重心不穩摔倒,竟還怒打林姓男子洩憤,再騎腳踏車逃逸,警方事後找到他的腳踏車,在把手上採到張男的DNA,進而逮捕張男法辦,台中地檢署認為罪證明確,依搶奪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張男有搶奪、竊盜等前科,去年9月14日他騎著腳踏車行經西屯區朝馬路與朝富有一街口,見到林男坐在人行道旁椅子休息,他假意搭訕,林男不理會,轉身離去時,張男尾隨後面,見林男拿出手機要撥打電話,遂下手搶奪手機,卻沒想到手機連接耳機,拉扯耳機線時,張男重心不穩摔倒,林男趕緊奪回自己的手機,不慎碰到張男的臉部,被激怒的張男,揮手怒打林男(未提傷害罪告訴),之後騎腳踏車逃逸。

林男向警方報案,員警於西屯區青海路與逢甲路找到腳踏車,且採集到把手上有張男的基因,將他移送法辦,台中地檢署依搶奪罪起訴,並以他是累犯為由,聲明法院加重其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