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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2女童避談犯案動機 漂漂河之狼:我錯了

潘男連續隨機猥褻2女童,檢察官庭訊時多次質問他為何犯案,但他始終避談犯案動機,嘴裡不斷重複說:「我錯了!」(資料照)

潘男連續隨機猥褻2女童,檢察官庭訊時多次質問他為何犯案,但他始終避談犯案動機,嘴裡不斷重複說:「我錯了!」(資料照)

2018/09/25 11:39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洛德城堡水上樂園內的漂漂河,上月發生2名女童遭色狼猥褻的事件,檢警根據悠遊卡消費紀錄,循線逮補剛滿18歲的男子潘敬一到案,檢察官庭訊時多次質問他為何犯案,但他始終避談犯案動機,嘴裡不斷重複說:「我錯了!」台北地檢署考量他已認罪,且2名被害女童仍未滿14歲,今依可處7年以上徒刑的2個加重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

潘嫌落網後被羈押至今,全案於今天起訴後,在押的潘男將於明日移審台北地院。檢警調查,潘男常在臉書上張貼各種名貴的鋼琴照片,高中剛畢業的他,備取多所國立大學音樂學系,但他疑似與家人疏離,獨自在外租屋,針對他竟犯下猥褻女童的案件,家人也感到意外。

起訴書指出,今年8月12日下午5點59分,潘男首次在洛德城堡水上樂園內的漂漂河犯案,他見使用游泳圈的女童在他前方戲水,竟尾隨女童至陰暗處,在漂漂河橋下的山洞裡,伺機指侵落單的戲水女童。

檢方調查,潘嫌先以手摀住女童嘴巴,再伸手進女童的泳褲內,強行撫摸女童下體;兩個星期他後食髓知味,於8月28日下午3點57分,又以相同手法在同一處對另名女童下手;直到女童向父母告狀,有家長在臉書社團上提醒家長注意,此案才曝光。

據悉,潘嫌的家境並不優渥,他庭訊時指出,先前除了向父母拿錢修眼鏡,不記得再前一次是何時與父母見面;檢方以他與家人極少聯繫,父母對其約束力薄弱,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認為潘嫌在公共場所連續隨機猥褻女童,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准許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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