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案差點不起訴!陪被害女子流淚的女檢揭內幕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喧騰一時的富少李宗瑞撿屍性侵偷拍案,經法院審理6年多,最高法院上月底終於判李39年2月徒刑定讞;台北地檢署今天舉辦婦幼案件實例新書發表會,書中揭露當初承辦李案的檢察官,礙於蒐證困難,原以為只能不起訴結案,最終靠著破解李宗瑞的電腦及比對手機通訊錄,才讓案情露出曙光。
曾偵辦李宗瑞案的檢察官郭瑜芳、盧姿如,在北檢新書「北檢婦幼案例實錄」中,揭露當初辦李宗瑞案的心路歷程,提及當初勘查李案的性愛影片蒐證光碟,「場景及男主角都沒變,影片中女子則頻頻更換,有些影片是說說笑笑、男歡女愛,有些影片的女子熟睡著,也有些影片的女子有掙扎與哭泣的情況;然而相同的疑問是,這些女子的真實身份是誰?」
正當面臨難以辨識被害人身份的舉證困境時,檢察官從贓物庫調出當初從被告處扣押的電腦主機,並商請電腦犯罪專組的檢察官協助破解開機密碼,「辦案的契機就這麼峰迴路轉、誤打誤撞地出現」。
承辦檢察官在書中提及,原本光碟裡看起來毫無頭緒的性愛錄影,在電腦硬碟中的呈現卻不一樣,檔案夾的名稱分別以「AMBER」、「CATHY」...等多個檔案夾排序,每個檔案夾一打開,就是與該女子有關的錄影或照片,瞬間上百段不同的性愛錄影,終於有了歸類的次序。
但這些檔案名稱的女子,究竟真實身份是誰?檢察官靈機一動,翻出被告的手機通訊錄,果然從中找出與檔案名稱上名字相符的電話,便從此處著手找出被害人,調閱大量的手機用戶申登資料、戶役政資料及照片,逐一清查比對被害女子的身份,這才篩選出可能遭性侵的被害女子身份。
書中提及,被害女子出庭時,從錄影中看到自己被侵害的畫面,這才得知真相而驚恐痛哭,「檢察官也陪著被害人流淚,心中暗自發誓,一定要幫被害人討回公道!」
如今,此案審理6年多過去,今年8月底終於定讞;李宗瑞被控灌酒迷姦20多名被害女子並偷拍影片,其中性侵、偷拍5名女子的部分,先前被判刑20年定讞,已發監執行;另有性侵9名女子被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去年3月將9罪各判4年10月至5年2月徒刑、共39年2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宣告定讞。一旦定應執行有期徒刑最高上限30年刑期,李宗瑞將被關到57歲才能出獄,屆時人生已近遲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