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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前妻手機對話獲出軌訊息 法官信純屬蒐證判無罪

還原前妻手機赫見出軌訊息,法官信工程師純屬蒐證判無罪!(記者蔡彰盛攝)

還原前妻手機赫見出軌訊息,法官信工程師純屬蒐證判無罪!(記者蔡彰盛攝)

2018/10/02 17:35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劉姓竹科工程師2014年與王女離婚,始終懷疑婚姻破裂是因為前妻有多個小王,為取得前妻出軌證據,將前妻送給兒子的手機送到軟體公司還原前妻刪除對話紀錄,結果發現她的微信(WeChat)及臉書內有與多名小王的親密對話,前妻憤而提告,劉男遭檢方依竊視他人非公開言論起訴,然而新竹地院審理確認劉男是蒐證並非無故,判劉男無罪。

法官調查,這對怨偶2004年結婚,2013年離婚,隔沒幾天又結婚,只是婚姻維持7個多月,又二度離婚。而王女送給兒子的手機被劉男送去軟體公司還原訊息,在前妻與疑為小王的男友們對話中,確實發現情色對話,確認前妻紅杏出牆。

劉男向法官坦承,2016年他將前妻轉送兒子的手機,還原擷取非公開的對話紀錄,當時不用輸入密碼就可以看到前妻的Facebook、Line、WeChat,兒子當時看到就拿給他看,含有前妻與男友們的不正常關係及曖昧之對話,後來就拿給律師做為訴訟證據;當時律師要求保全證據,才將手機送軟體公司還原,是為了提民事訴訟使用,未做他途。

劉男委任律師也轉為證人,出庭證稱劉男與前妻離婚後,發現前妻有結交多名男友,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被告提出前妻與男友們的對話,發現已超越男女正常交往,當時建議若要提損害賠償,就要將原始對話呈現,建議把全部印出來,目地就是民事訴訟使用。法官認為劉男並非專業法律人,聽從律師建議,將其手機還原擷取手機通訊對話,是有理由。

法官綜合劉男及證人證詞,認定劉男不是任意臆測或毫無依據認定王女與其他男友間有不當之曖昧行為,單純只是因為欲對王女提出訴訟,才委由軟體公司還原,擷取手機內對話紀錄,因此認定劉男作為並不是完全沒有正當理由,與無故的構成要件明顯不符合,加上檢方也未提出其他積極證據佐證,因此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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