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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民眾個資給離職學長牟利 糊塗警稱為報恩

新北地檢署今依洩密、違反個資法等罪嫌起訴鄭、游、何。圖為新北地檢署偵查大樓。(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地檢署今依洩密、違反個資法等罪嫌起訴鄭、游、何。圖為新北地檢署偵查大樓。(記者陳慰慈攝)

2018/10/04 21:07

〔記者陳慰慈、吳仁捷、陳薏云/新北報導〕新北市永和分局鄭姓警員於樹林分局任職期間,配合已離職的游姓學長,違法查詢2名民眾個資,游男再將個資賣給何姓徵信業者,獲利15000元,新北地檢署今依洩密、違反個資法等罪嫌起訴鄭、游、何。

起訴指出,2016年11月,林姓債主透過網路找到該徵信社,委託時任業務經理的何女,代為查詢2名欠債者的個資及車籍資料,何女接案後,透過「微信」以每筆資料3000元代價,找到游男,游男已離開警界,得知鄭員因積欠綽號「狗兄」網路簽賭版主30萬元賭債且無力清償,遂以此為由,表示若幫他查詢車籍等資料,可代為向「狗兄」說情允分期償債。

鄭員被說服,2016年11月8日及同年11月11日,在辦公室利用公務電腦,登入查詢欠債者個資及名下車籍資料,抄寫下來後交付給游男,游男再將個資轉交給何女,從中獲利15000元,何女再交付給林男用於討債。

去年5月台中檢警偵辦徵信社員工涉嫌勾結員警,取得被偷拍者個資勒索案,警方進行內部全面清查,發現鄭員亦洩漏2筆個資。

鄭員坦承犯行,但未從中獲利,以為只是幫忙離職的游,游未離職前,曾熱心提供許多破案線索,抱著回報的心態調閱個資給他,游男、何女也均認罪。據知,案發後鄭員已被記兩支小過。

樹林警分局表示,鄭員在海山分局偵查隊時涉案,調職樹林分局偵查隊時爆發,當時將他調地調往永和分局,調整為制服行政員警,並列為輔導對象,因非涉及貪瀆,將於判決定讞後,視其有無罪或刑度,再決定給予行政懲處或停職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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