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鬱婦1個月放火3次 判刑1年、強制治療監護1年
2018/10/17 14:54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新莊50歲黃姓婦人,去年2度因心情不佳而在公寓樓梯間縱火燒雨衣洩憤,第3次找停在路邊的機車出氣,燒毀9輛機車,大火險波及民宅,幸未釀傷亡;新北地院今年5月將她判刑11月、刑後治療監護1年,高院二審今改判1年徒刑、治療監護1年。可上訴。
去年11月30日凌晨1時許,黃婦在新莊區建國一路縱火燒機車,住戶報警搶救,她還在一旁觀看火勢,口中還喃喃自語,警方發現有異而破案;檢警調查黃婦同月12日、13日即二度縱火燒雨衣,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
黃婦供稱當天想跟女兒借錢,但女兒沒接電話,她心情不好喝了酒,精神恍惚才放火。
高院調查,黃婦患有憂鬱症,短短一個月內縱火3次,地點緊鄰民宅和電線桿,極有可能衍生重大災情,危險度極高,考量她未與被害人和解,判刑1年,且再犯虞慮極高,仍宣告應強制監護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