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槍打死通緝犯判國賠150萬 桃市警局:不會向葉驥求償
2018/10/17 22:19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警員葉驥開槍擊斃通緝犯羅文昌案,高等法院二審今天判決警方應負6成過失責任、桃園市政府應賠償羅文昌妻小150萬元,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對此「表示尊重」。
警方說,桃園市長鄭文燦、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堅定支持同仁正確而大膽使用警械,以打擊犯罪、維護轄區良好治安。至於賠償金將全數由市府負擔,而市府為了肯定葉驥戮力從公、除暴安良的盡職表現,將不會向他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