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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工會理事長監守自盜 法官判要接受法治教育

示意圖(資料照)

示意圖(資料照)

2018/10/18 10:15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前任台中市餐飲職業工會理事長羅永增,涉嫌自2008年至2017年,與保險業務員洪樹欉勾結,在承辦該工會團保業務,浮報保費(每名會員浮報60元),然後把浮報的部分當回扣給羅理事長,10年來拿走回扣446萬6741元,審理期間兩人已賠償該工會700萬元,台中地院依偽造文書各判1年6月,緩刑3年,需接受法治教育10場次。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羅永增從1999年間至2016年8月間止,擔任臺中市餐飲業工會理事長,洪樹欉則是保險公司業務員。2人在2004年底在該工會辦公室謀議,由羅永增把該工會團體保險業務交由洪樹欉辦理,洪則提供每位會員60元回扣予羅永增,一開始洪把自己的佣金拿來當回扣,洪發現自己變成作白工,自2008年至2017年度的應繳納保費,兩人共謀將「應繳保費」變造浮報,把要給羅的回扣加上去,如此一來洪的佣金不變,羅的回扣則從浮報保費中抽取。

變造完成後,羅永增蓋章後,一起到銀行提款,洪樹欉把保費繳回公司,浮報部分交給羅永增,而保險公司給的收據,再次變造文書交給工會承辦人員收受,10年來以此手法詐得總計446 萬6741元。新任工會理事長蔡茂興上任後,經查帳而查知上情。

被告兩人坦承犯行,審理期間羅回扣吐出來,洪把佣金吐出來,共700萬元與該工會和解,法官判處各1年6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需接受10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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