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火雞換的駕照?倒車撞上路旁機車竟落跑
2018/10/19 15:17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李姓男子日前開車準備倒車進入停車格,過程中不慎撞倒一輛停放路旁的機車導致後照鏡斷掉,未料李男肇事後未留下連絡方式立即落跑,機車車主不甘愛車受損報警揪出李男到案,他竟辯稱「不知道有撞上」,經警方出示監視器影像才讓他啞口無言,訊後依規定開單告發。
台中市第三分局交通分隊隊員蕭宇軒日前獲報一起肇逃案件趕往處理,21歲施姓車主向蕭員說,稍早將機車停放在東區文林公園東路,隨後要牽車時驚見機車被撞倒在地上,讓右邊後照鏡整個斷掉,看了心情實在非常糟糕,重點是不知道是誰撞到的,也沒有留下聯絡方式,實在很惡劣,希望警方能找出肇事者向對方索賠。
警方立即著手調閱附近監視器,進一步根據肇事車輛車牌以車追人,掌握了相關車牌號碼以及駕駛人,將70歲的李姓駕駛約談到案,他辯稱當時準備倒車進入停車格,後來發現旁邊有機車倒地,深怕車主認為是他撞的,因此就直接離開改停別處。
但警方發現監視器中李男倒車後,以不小的力道撞上路旁的機車致倒地,這樣子竟說「不知道有撞上」?實在很離譜。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李男倒車撞上路邊停放機車,事故後沒有依規定處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此件肇事雖無人受傷,李男仍不得離開現場,針對其逃逸行為將依規定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