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鄰廠外勞幫忙 最重罰75萬
2018/10/23 13:40
〔記者王涵平/台南報導〕某工廠老闆僱用鄰廠外勞幫忙、某餐飲店讓外勞常客幫忙,南市勞工局表示,很多業者不自知以上情形已觸法,最高可罰75萬元。
勞工局指出,某企業社的老闆接獲急單趕著出貨,隔壁工廠聘僱的外籍移工表示輪班空檔可以幫忙,小威心想該外勞為「合法」廠工,並非逃逸外勞,遂予以聘僱,卻不知業已違法就業服務法,最重可處75萬元罰鍰。
此外,小莉從事餐飲服務業,每逢用餐尖峰常分身乏術,外籍移工小阮是常客,見小莉忙不過來就會主動幫忙洗碗、送餐,小莉以為小阮出於好意幫忙,沒有支付任何薪資給小阮,以為沒有非法聘僱的問題,殊不知已違法就業服務法,可處15~75萬元罰鍰。
勞工局表示,至今年9月底止,違反就業服務法「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占居第1,而違反「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位居第3,一般民眾常誤以為只要外籍移工「非逃逸身分」、「沒有支付薪水」就不會有違反就業服務法之虞,但其實只要容留未經申請許可的外籍移工從事勞務就已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