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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天被撞門79次 怒告鄰居強制罪

19天被撞門79次,怒告鄰居強制罪。(記者鄭淑婷攝)

19天被撞門79次,怒告鄰居強制罪。(記者鄭淑婷攝)

2018/10/23 15:01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李姓男子不滿62歲歐姓鄰居,三不五時就用手肘撞擊他住處鐵門,其中,從今年1月3日到31日間的19天,總計就撞了79次的門,甚至有7分鐘撞8次門的情況,李男忍無可忍怒告歐男強制罪,不過,歐男妻子證稱丈夫罹患地中海貧血、走路不穩,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另調閱監視器,發現歐男確實有走路不穩的情況,他的行為與「刑法」強制罪構成要件不符,偵結予以不起訴。

李男指控,歐男與他是桃園市桃園區某巷弄隔壁鄰居,卻不時用手肘敲擊他家的鐵門,突如其來的聲響讓家人飽受困擾,經勸告也沒有效果,他從今年1月3日起至31日進行記錄,被敲擊鐵門的天數就有19天,敲擊次數高達79次,有時十分密集、每分鐘就一次。

歐男否認故意敲擊李男住處鐵門,解釋他曾因跌倒受傷、走路不穩,需要攙扶才會碰撞到鐵門;歐男妻子則證稱,丈夫吃完早餐都會想運動,但因罹患嚴重的地中海貧血、走路不穩,手肘才會碰觸李男住處鐵門,附近住處的鐵門也有被丈夫碰到,並非故意針對李男。

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李男確實有走路不穩的狀況,並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認為李男行為不構成強制罪,偵結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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