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色情羈押至今 涉貪派出所長另被控妨害自由不起訴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中山一派出所前所長林崇成等多名官警,因涉入包庇色情及收賄案,今年7月被台北地檢署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起訴,林崇成等人現仍羈押中;在貪瀆案曝光前,林崇成去年另被1名竊盜案的告訴人控告妨害自由,台北地檢署認定罪證不足,今將林崇成等9人不起訴。(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中山警分局中山一派出所前所長林崇成等多名官警,因涉入包庇色情及收賄案,今年7月被台北地檢署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起訴,林崇成等人現仍羈押中;在貪瀆案曝光前,林崇成去年另被1名竊盜案的告訴人控告妨害自由,除林之外,另有8名派出所員警也被告;台北地檢署認定罪證不足,今將林崇成等9人不起訴。
去年間,一名竊案的告訴人,不滿林崇成等人遲遲抓不到竊賊,怒氣沖沖地到派出所質問,言談中質疑林崇成等官警辦案不力,涉及瀆職,因而與警方發生口角衝突。
檢方調查,林崇成等官警被該名竊案的告訴人言語指責時,曾問該名告訴人是否要做筆錄?但該名告訴人始終不願做筆錄,林崇成等官警遂請他離開派出所,不要影響警方辦公,該名告訴人不滿被趕出派出所,怒控林崇成等人妨害自由。
檢方勘查派出所監視器畫面後,發現該名告訴人當時在派出所內高聲指責警方,卻又不願意做筆錄,認定林崇成等人請他離開派出所之舉,並不構成妨害自由。
林崇成在擔任中山一派出所所長任內,涉嫌與其他9名官警共謀,收賄包庇轄區色情業者,自2004年7月至2017年7月間,由警員按月至酒店收賄,酒店媽媽桑見警前來,會尊稱「老師」,並安排至包廂由會計撥款,每月賄款4萬元,逢三節則加倍至8萬元,再由涉案警員平分,藉以減少警方臨檢次數、在行動前先知會,或根本不臨檢,讓業者規避查緝。
今年3月及5月,檢調發動搜索及約談行動,訊後聲押禁見林崇成等10警及2名業者獲准,今年7月偵結起訴,現由台北地院審理中,林崇成等官警仍被羈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