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被逼簽本票還慘遭性侵 酒店妹獲賠20萬元
2018/11/12 11:23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20多歲酒店小姐小如(化名)積欠崔姓、卓姓酒店經紀約31萬元,不但遭打破頭、呼巴掌,還被逼簽下2張共60萬元的本票,事後甚至慘遭2名酒店經紀的張姓友人帶到租屋處性侵;台北地檢署去年9月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張男,另依強制、傷害等罪起訴崔、卓、張等3人後,日前小如向北檢申請性侵犯罪被害補償金20萬元獲准,檢方將向崔男等3人追償。
檢方調查,在台北市林森北路酒店上班的小如,是崔姓酒店經紀旗下小姐,小如陸續向崔男借款30萬元,還向另名卓姓酒店經紀商借1萬元。崔男認為,小如欠錢又不認真工作,前年8月下旬某日凌晨,找來卓、張兩人,與小如相約酒店包廂,討論還款事宜。
期間,卓男涉嫌以麥克風痛毆小如的頭部,導致她受傷流血,張男則掌摑小如,逼她簽下2張各30萬元的本票;小如害怕被打得更慘,只好含淚簽下本票;後來小如還被崔男帶到住處,由崔男的小弟看管,張男卻以商討債務為由,將小如帶回租屋處性侵得逞,不甘受辱的小如,事後驗傷提告。
崔男等3人庭訊時均否認逼簽本票,聲稱是小如自願的。卓男承認有用麥克風打小如;張男則否認掌摑小如,推稱是親密的摸臉舉動。針對張男被控性侵的部分,他聲稱是雙方協議好的性交易,完事後他有給小如6000元,但小如否認。
3人另被控強制、傷害罪的部分,檢方傳喚相關證人,證實小如當時是在非常害怕的情況下被打傷,並被要求簽下本票。
至於張男被控性侵部分,崔男案發後曾質問張男是否性侵小如,張男僅回:「事情做都做了」,且小如指證歷歷,不採信張男的說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