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媽媽!先要女兒在機車上等 離開時以為有上機車險「丟人」
2018/11/14 14:26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實在太粗心的媽媽!昨天下午4點多,太平分局新平派出所接獲民眾及郵局行員報案,稱有一位4歲的女童遭留在郵局外,員警前往瞭解,並將小朋友帶返派出所、大約40分鐘後,一位婦人帶著2位小孩前來派出所報協尋,看到自己的女兒平安待在警局,直呼「好家在」,警方也已通報社會局了解。
昨天下午4點左右,民眾及郵局行員報案,一位4歲的女童被父母遺忘在郵局外,員警前往了解,發現有一個小女童站在路旁,便把女童帶回派出所,女童說,媽媽騎機車沒有等她上車就走了,大約40分鐘後,才看到媽媽到派出所找女童。
太平警分局新平派出所所長廖文雄表示,該位粗心的媽媽到郵局買東西,因為帶3個小朋友,前面載一個,後面背一個,還有4歲女童,在買完東西,準備騎機車離開,媽媽以為小朋友有上車,便騎走了,騎一半發現女兒不見了,相當著急,沿途找了40分鐘後,急忙到派出所報警,媽媽看到女童,鬆了一口氣,直呼「好家在」,也感謝警察先生對孩子的照顧。
警方調查,先前媽媽去買東西時,把機車停在太平區中山路宜欣郵局旁,讓女童在機車等,而民眾看到有個小女孩趴在機車上睡覺,以為被遺棄,便向郵局通報,郵局人員先將小女生帶進郵局內,過了半小時,小女童的媽媽揹著小孩進入郵局找人,郵局人員便將小女童交給媽媽,同時勸媽媽不要隨便將小朋友留在機車上。
沒想到粗心的媽媽帶回女童後,又在女童未上機車情況下把機車騎走,幸好有好心人報案。
警方便立即了解有無家暴情形,在了解家境小康,並沒有家暴或遺棄孩童的記錄或跡象,請粗心媽媽要隨時注意孩子,也已通報社會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