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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案 美聯邦法院判刑滿獲釋

2018/11/20 02:28

〔中央社〕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被控在美非法持有彈藥,聯邦法院今天判決刑滿獲釋(time served,即刑期等於宣判有罪前被告在押時間),4至6週後將遞解出境。

孫安佐案宣判庭上午在費城的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召開,狄鶯、孫鵬都到場旁聽。孫鵬和孫安佐的同學都在庭上作證,替孫安佐求情。

法官認為孫安佐年紀輕,因無知而做出不成熟的行為,希望孫安佐從此事學到教訓。

法官宣判孫安佐刑滿獲釋後,狄鶯在庭上眼眶泛紅。休庭後孫安所還押拘留所。孫鵬、狄鶯在律師陪同下步出法院,面對媒體訪問不願多談,孫鵬多次向緊跟不放的媒體記者說「辛苦了」。

孫安佐自3月27日起被監禁,6月5日起被關在聯邦拘留所。法官已簽署司法遞解令,孫安佐之後轉移聯邦拘留所,但移民單位遞解作業仍需時間,孫安佐估計會再被關4至6週。

孫安佐現年18歲,3月26日被控恐嚇開槍掃射在賓州就讀的高中,遭警方逮捕,警方之後從孫安佐的寄宿家庭起出手槍、十字弓和超過1600發子彈。

孫安佐6月4日在賓州德拉瓦郡中級民刑法院,就恐怖威脅罪認罪,法官判處4至23個月徒刑,並同意假釋交付美國國土安全部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聯邦機關隨後指控孫安佐以非移民簽證在美國非法持有彈藥,孫安佐8月28日在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出庭認罪,全案今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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