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北市長選舉爭議 「選舉無效」與「當選無效」之差別

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25日在律師團陪同下,就後續訴訟進行說明。(記者叢昌瑾攝)

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25日在律師團陪同下,就後續訴訟進行說明。(記者叢昌瑾攝)

2018/11/25 16:2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無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以3千多票險勝國民黨候選人丁守中,丁守中不滿結果表示將提出選舉無效之訴;法界人士指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選舉無效」是以選舉委員會為對象,若法院認為選委會辦理選舉過程,有違法情形,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可判選舉無效,屆時中選會須再辦一次選舉。

依選罷法規定,落選者認為選舉機關辦理選舉違法,影響選舉結果,當可提出「選舉無效」,律師林俊峰指出,依最高法院判決見解,其構成要件必須是選舉機關辦理選舉時,違反「選舉法令」,且足以影響各候選人得票數,導致選舉結果發生異動,即當選變落選、落選變當選。

而「當選無效」是以當選人為被告,原告可以是同區候選人、檢察官或選委會,理由包括當選票數不實,足以影響選舉結果,或對候選人、投票者或選務人員,以強暴、脅迫、其他非法方法妨害他人競選、自由行使投票權或執行職務等情形;其實最常見的「當選無效」都是賄選,如候選人利用幹部賄選或搓湯圓方式參選等。

若法院判定當選無效(常見如有賄選情形),當選者會被剝奪資格,由落選頭遞補,兩者一審皆由管轄地的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且一、二審法院均有結案時間,各自須於6個月內結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