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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殺柯文哲判刑2月定讞 李明彥法庭失控狂吼「包庇柯文哲!」

嗆殺柯文哲被判刑2個月定讞,李明彥(圖)法庭失控狂吼「包庇柯文哲!」。(資料照)

嗆殺柯文哲被判刑2個月定讞,李明彥(圖)法庭失控狂吼「包庇柯文哲!」。(資料照)

2018/12/12 10:4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日前持鋼筋打傷北市府勞工局長賴香伶的前中油派遣工李明彥,被控今年1月在賴香伶臉書上留言「殺柯文哲、殺法官,殺公務員」,一審被依恐嚇公眾罪判刑2月,高等法院審理時,李堅稱「我無罪」,沒有要殺的意思,高院今仍判他2月定讞,可易科罰金。

在押的李明彥上午聆判後,在法庭內失控狂吼,吸引不少民眾圍觀,還押途中還一路叫囂稱「包庇柯文哲、包庇弊案」,還抗議說「勞工受苦還要被糟蹋」、「不公平」,隨即步上囚車。

本案源於41歲李明彥曾任中油派遣公,2015年曾抗議中油「假承攬、真僱傭」,為此還控告中油,但都遭法院駁回,疑心生不滿,今年1月底,在賴香伶臉書貼文,嗆說:「殺柯文哲,殺公務員,我要拿刀殺柯文哲!」、「誰敢來拘提便殺誰,要弄到社會大眾皆知,敗類蟑螂下手侵害勞工、吃案!再來我要宣告殺法官⋯⋯」。檢方偵查後,將他依恐嚇公眾罪起訴。

李明彥辯稱,他是因為向司法機關告發官員瀆職也被吃案,覺得自己被行政、司法體系迫害,要用「殺」的字眼,表達受迫害時怨恨的心情,是以「公益」為目的,不致造成社會大眾心生恐懼,不構成恐嚇公眾罪。李還說,言論是要宣示革命,正義的暴力就叫做革命,公眾當然應該害怕,這就是正義的代價。

士林地院認為李明彥犯行明確,今年7月31日判他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李不服,提起上訴。沒想到,李今年10月31日竟闖北市府勞工局長賴春伶辦公室,並持鋼筋毆打賴的頭部成傷,震驚社會,李被逮捕後遭聲押獲准。

高等法院昨借提李明彥,召開辯論庭,李大吐苦水,指他向行政機關、民代陳情,卻沒有人理會,「沒有人會管勞工死活」,堅稱他沒有犯罪;還押時,李仍喊冤「我是真正的受害人」,主張「正義的暴力叫做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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