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為核銷8千元餐費 憲兵中隊長、人官、財務士貪污起訴
2018/12/13 00:1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為了8千元餐費,憲兵中隊長、人事官、財務士全都吃上貪污官司!
空軍第二戰術戰鬥機隊憲兵二中隊中隊長陳亮期,明知部隊核發個人獎金不得擅自挪用,竟任意勾選人頭,餐後再指示人事官與財務士造假核銷,新竹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與偽造文書罪嫌,將3人提起公訴。
檢憲調查,陳亮期為空軍第二戰術戰鬥機隊憲兵二中隊中隊長,林女為人事官,倪男為財務士,3人分別職司中隊管理、人事及財務等業務。
去年空軍指揮部派員前往憲兵二中隊實施年度督導結束後,陳亮期想以聚餐方式慰勞幹部,為免自掏腰包,竟指示林女、倪男以請領幹部個人獎金方式,由陳亮期於去年7月19日隨意勾選16名幹部為受獎對象,人事官林女製作16員獎勵案簽呈,檢附中隊獎勵建議表、獎勵令等文件,財務士倪男會辦核章後,呈中隊長陳男批閱許可,再由財務士持以向會計人員行使,核發每員500元、共計8千元現金個人獎金。
事後財務士依中隊長指示,未按規定如實分派獎金給16人,且未經同意,逕將獎金全數用以支付去年7月26日在新竹市武陵路「喝酒大學」餐廳聚餐費用。
3人為了順利將獎勵案報結,未經幹部同意,指示部屬在工作獎金發放考核名冊上,盜蓋名單上幹部留存、供人事單位業務使用的印章,並偽造簽名,捏造幹部們均已分別領取500元個人獎金,並已簽名、蓋章確認,未讓幹部有表達反對捐出個人獎金意見的機會。案經新竹憲兵隊接獲檢舉,報請新竹地檢署指揮偵辦。
檢方認為,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刑法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罪等罪嫌,全案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