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臉書放話對死者不敬 他被押至靈堂動私刑公審

新竹市立殯葬管理所小靈堂區。(記者蔡彰盛攝)

新竹市立殯葬管理所小靈堂區。(記者蔡彰盛攝)

2018/12/17 00: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陳姓男子在臉書上,發表疑似影射過世友人往事言詞,眾多友人在靈堂暴怒,竟聚眾開車前往陳男工作場所,先將他痛毆一頓,再押到死者靈堂前刑求公審,由於陳男堅稱無辜,慘遭持棍棒打斷鼻子與臉部骨頭,又被逼在靈堂前長跪2小時,直到警方據報趕往救人,新竹地院依妨害自由罪判處4人拘役。

判決書指出,呂姓、許姓及兩名陳姓男子等4人的吳姓友人,於2016年10月因故逝世,4人因不滿陳男在臉書個人帳號上,發表疑似影射吳男往事言詞,2016年10月20日傍晚,4人分別搭乘2輛車,夥同其他數名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男子,自新竹市立殯葬管理所出發,至陳男工作的手機通訊行內,一陣徒手毆打,有人則在旁助勢,多人利用人數優勢,各勾住陳男左、右手,合力強行將他押上車,並迫使陳男坐後座中間,另兩人分坐左右側。

眾人押陳男回新竹市立殯葬管理所後,再強拉陳男下車,將其強行帶至小靈堂前「公審」,因陳男仍不願意承認他在臉書上發表的言論,是在影射死者吳男,眾人即徒手或持棍桿共同毆打,先是打斷他鼻子,接著又打碎其臉部骨骼,眾人殺紅眼棒如雨下,接連狂打其頭部以及四肢,喝令他在吳男靈堂前下跪,其他人則在旁助勢。

總計陳男在靈堂前慘遭公審、刑求與長跪達2小時之久,警方稍晚接獲民眾報案,才趕往殯葬管理所小靈堂前救出陳男,並將他送醫急診。

陳男因此受頭部外傷、頭皮多處瘀傷及長條狀瘀傷、四肢多處擦挫傷及瘀傷、鼻骨及顏面上頷骨骨折等傷害。不過最終陳男仍未針對其受傷部分提告。

法官審酌被告等人因不滿被害人在臉書發表疑似影射已過世友人往事言詞,不思理性處理,竟強押被害人至靈堂前,共同毆打並喝令其在靈堂前下跪,四名共同正犯均依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拘役45到50日不等,均得易科罰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