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夫半夜硬上還稱「妳要配合」 妻捍衛身體自主權休了家暴夫

宜蘭縣一對結婚10年的夫妻,兩人因為冰淇淋發生爭執,隔夜男方求歡遭拒霸王硬上弓。(記者張議晨攝)

宜蘭縣一對結婚10年的夫妻,兩人因為冰淇淋發生爭執,隔夜男方求歡遭拒霸王硬上弓。(記者張議晨攝)

2018/12/17 06:29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宜蘭縣一對夫妻因吃不吃冰淇淋發生口角,丈夫趁妻子熟睡時求歡被拒,依舊「霸王硬上弓」,女方遭暴力脅迫,手臂多處瘀傷,憤而報警,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男方3年徒刑;夫妻倆也在事發後離婚,結束10年情份。

37歲的小強(化名)與小玉(化名)在2007年結婚,夫妻倆偶有口角爭執,小玉為維繫婚姻多所包容。

今年4月某天晚上,小強從超市買回冰淇淋,詢問小玉要不要吃被當面拒絕,雙方因此爭吵,隔天凌晨2時,小強向同床小玉要求燕好,妻子不同意,小強認為「我們是夫妻,你要配合」,拉扯妻子頭髮、巴頭,不顧妻子大喊「不要」硬上得逞。

小玉受到丈夫床上暴力,手臂多處瘀傷,起初隱忍不發,同事獲知鼓勵她捍衛身體自主權,3天後報警處理;小玉庭訊時直言,丈夫在婚後給她很多壓力,連平常活動都受限制,決定不再忍氣吞聲。

小強聲稱,依照她們夫妻倆相處習慣,平常求歡時,妻子「半推半就」,多年來都是這樣,至於她手上傷痕,並非事發當天強硬拉扯造成。

承辦此案的法官認為,即使是夫妻,女方仍擁有身體自主權,小強為一時性慾侵害被害人,顯見法治觀念及自我克制力不足,造成女方身心受創嚴重,且事發至今都未和解,判他3年徒刑,可上訴。

律師林國漳則說,夫妻因床第不愉快或用脅迫方式硬上,配偶多半選擇隱忍,除非雙方撕破臉,早有離婚打算才會提起訴訟,民法規定夫妻互負同居義務,但不代表可以硬上,若出現違反對方意願的舉動,還是會吃上官司。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

熱門推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