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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圍土地擋了加油站入口挨告 檢方不起訴地主

桃園地檢署已予游姓、俞姓民眾不起訴處分。(記者周敏鴻攝)

桃園地檢署已予游姓、俞姓民眾不起訴處分。(記者周敏鴻攝)

2018/12/17 12:00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游姓、俞姓民眾因不滿大園區一處加油站使用他們的土地作為通道,1月26日架設鐵條圈圍黃色封鎖線,被加油站員工以阻擋加油車輛進出為由,控告他們妨害自由,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圈圍起的土地是兩人所有,且他們未全面封起加油站通道,已予他們不起訴處分。

1月26日下午,游姓、俞姓民眾雇工在加油站入口處,用鐵架圈圍起黃色封鎖線禁止通行,阻擋了2/3的通道,加油站員工認為他們此舉,妨害人車通行,也妨害了加油站營業的權利。

檢方調查時,游姓、俞姓民眾堅稱他們並非要阻饒加油站做生意,只是加油站使用他們的土地作為通道,並未與他們協調,加油站理應無權使用,他們才想要拿回自己土地的使用權。

依據蘆竹地政事務所的資料,顯示游姓、俞姓民眾圈圍起的土地,確實是兩人所有,檢方說,他們圈圍起的範圍,雖然阻擋了2/3的加油站入口通道,但並未造成人車完全無法通行的狀況,難以認定他們涉嫌妨害自由,已予他們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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