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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稱握有親密照 渣男開口要80萬封口費 判關7個月

基隆地方法院審結後,依觸犯恐嚇取財罪判處謝男有期徒刑7月(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方法院審結後,依觸犯恐嚇取財罪判處謝男有期徒刑7月(記者吳昇儒攝)

2018/12/18 14:23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有毒品前科的男子謝智楷去年8月底借用他人名字申辦手機門號後,發匿名簡訊給盧姓婦人,謊稱他手中握有她與其他男子的親密照,要求80萬封口費,否則會將照片公布出去。盧女自認沒有謝男口中的親密照,決定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獲謝男,將他移送法辦。基隆地方法院審結後,依觸犯恐嚇取財罪判處謝男有期徒刑7月。

「我手上有你和富哥的消息和照片想賣人…」男子謝智楷去年8月30日晚間,傳訊息給在新北市淡水區從事美髮業的盧姓婦人,宣稱他手頭上有她與綽號富哥的男子親密照,想要出售,本來想貼在盧婦子、女學校的公布欄上,或是貼在盧婦伴侶開設的餐廳內,詢問盧婦是否有興趣購買,更稱家庭和諧最重要,要求盧婦支付封口費及買照片的錢。

隔不到兩分鐘,謝男謊稱自己叫作「佳宏」向盧婦開價80萬元,還說自己是求財,盜亦有道,只要支付款項後自己就會封口,若沒支付將會把影像、照片公布。

盧婦聯繫謝男要求與他對話時,謝男擔心身分曝光不願接聽,只好告知對方將報警處理時;謝男變本加厲恫嚇盧婦,指稱將會派小弟到她服務的美髮店內,將她押走還要讓她生不如死。盧婦不堪謝男騷擾,且自認沒有親密照,決定報警處理。

警方調閱通聯記錄後勾稽比對,鎖定謝男身分,將他約談到案說明。

謝男到案後謊稱,該手機門號是朋友「阿萬」使用,不是自己持有,是偶而到他家的時候,手機沒有訊號,才會跟他借打電話,傳訊息的並不是他。

檢警調閱通聯記錄時卻查出,與該門號的通話的人,都和謝男有關,其中包含謝男的姑姑及其友人,其中張姓友人還稱謝男使用該門號已經2、3年。

法官審理後,認定發訊息恐嚇盧婦的人就是謝男,依觸犯恐嚇取財罪,判處他有期徒刑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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