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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睹前妻與律師甜蜜出遊 他起疑:官司沒打完就在一起?

馬先生發現前妻和幫她打官司的已婚陳姓律師甜蜜出遊,讓他不禁質疑,兩人是否在官司還沒打完之前就在一起,有違律師職業道德。(情境照)

馬先生發現前妻和幫她打官司的已婚陳姓律師甜蜜出遊,讓他不禁質疑,兩人是否在官司還沒打完之前就在一起,有違律師職業道德。(情境照)

2018/12/19 09:3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幫客戶打官司打到「在一起」?一名去年3月17日和妻子離婚的馬先生指出,他在11月22日在台中花博園區目擊前妻和一名男子牽手甜蜜出遊,尾隨觀察後發現,男子竟然是先前協助前妻打離婚官司的已婚陳姓律師,讓他不禁質疑,兩人是否在官司還沒打完之前就在一起。

根據《鏡週刊》報導,馬先生去年3月17日和妻子離婚,因考量到女兒及財產分配問題而走上民事訴訟,而陳姓律師作為前妻的訴訟代理人,在今年9月、10月兩次調解都代表前妻出席。馬先生回憶,當時他就覺得奇怪,為何陳姓律師和他進行攻防時,極度想了解他和前妻之間的大小家務事,在目睹前妻與陳姓律師甜蜜出遊、牽手擁抱開心自拍後,馬先生不禁懷疑,陳姓律師在官司尚未結束前後和前妻交往,明顯違反律師道德倫理。

馬先生對此向陳姓律師任職的事務所投訴,不過事務所僅回應馬先生「兩人當天確實有出去玩,而且以前就認識」,但針對陳姓律師的已婚身分沒有正面回應。事務所一名主管表示,收到馬先生投訴後便和陳姓律師面對面詢問,但陳姓律師表示「不願回應」。

對此,律師王琇慧表示:「律師和當事人交往或發生性行為,屬於個人私德問題,只要不觸犯《刑法》通姦罪,原則上沒有刑事犯罪的問題,但若用性行為來抵用律師費用,則可能構成律師懲戒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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