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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吵架摔死倒楣寵物兔 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

桃園地檢署已予林姓女子不起訴處分。(記者周敏鴻攝)

桃園地檢署已予林姓女子不起訴處分。(記者周敏鴻攝)

2018/12/19 14:23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林姓女子與胡姓男友在桃園市租屋同住,還共同飼養了一隻兔子當寵物,7月22日晚間兩人吵架,林女抓起兔子重摔致死,因違反動物保護法被送辦,桃園地檢署調查後,因林女患有中度智能障礙,且犯後態度良好、深感悔悟,已予她不起訴處分。

林女(29歲)當天晚間與男友吵架,過程中她聽到男友說要將兔子送人,先拿出水果刀在兔子身上比劃,再徒手悶住兔子的鼻子與嘴巴,甚至抓起兔子重摔致死,讓她的男友怒不可遏,向中壢警方報案。

警方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林女送辦,檢方說,林女對重摔兔子致死一事坦承不諱,考量林女沒有前科,事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深感悔悟,且她患有中度智能障礙,正接受醫院追蹤治療,已予她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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