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日當天比2號拉票 苗栗家管婦挨罰25萬
2018/12/19 20:48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苗栗縣銅鑼鄉白姓婦人於上月24日大選當天,於投開票所外比出2號手勢,幫鄉民代表候選人吳美英拉票,被路過民眾錄影檢舉,縣選委會認定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但因白婦非候選人身分,且念其不熟法令,故予以減輕罰則,但白婦仍須繳25萬元罰款。
苗栗縣選委會副總幹事曾雪花表示,依選罷法規定,選舉日當天不得從事任何拉票、競選行為,違者可處50萬以上、500萬以下罰款,而白婦雖然聲稱非助選員,也對相關法令毫無所悉,純粹熱心幫忙,但因違法行為被錄下罪證確鑿,僅念其無犯意,故依行政法規定減免1/2罰則,予以開罰25萬。
曾雪花說,103年度地方選舉,後龍鎮某里長候選人也因在投票日當天從事競選行為,挨罰50萬,但因白婦不斷向選委會喊冤,稱自己僅是家庭主婦,實在無力負擔沉重罰款,選委會雖同情婦人處境,然而仍須依法開罰,若不服可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提行政訴願。
而銅鑼鄉代當選人吳美英表示,白婦並非競選團隊成員,僅平常熱心參與各項社區活動,因此十分肯定吳對地方的貢獻,故選舉日當天才熱心拉票,殊不知竟然違法,事後也十分懊惱,頻頻向吳道歉。
吳美英說,白婦對政治領域是「一張白紙」,此次違法面對龐大罰款,也感到十分無助。目前白婦不在國內,吳美英強調,待白婦回國後將會與她面談,盡力給予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