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女保全進廁所 離職色保全尾隨勾頸欲強吻
2018/12/22 12:13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58歲鄒姓保全離職後,回原服務社區拿東西,卻對新來的女保全伸狼爪,趁其不備撫摸女保全腰、臀,還摟住女保全頸部想強吻,新北地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鄒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1月3日上午7時許,鄒男趁有住戶來找女保全時,偷摸女保全腰、臀,後又跟著女保全進警衛室廁所,摟住女保全頸部,欲強吻對方,女保全嚇到花容失色,大叫:「我不要,你走開」,並用手推他的胸口,才沒被吻,事後女保全調閱社區監視器畫面後報警處理。
法院開庭時,鄒男否認性騷擾,辯稱當天去警衛室,是要拿他留在那兒的黑醋跟沙拉油,還有借上廁所,強調案發當時是早上,經過警衛室的住戶很多,如有對女保全怎麼樣,她會大叫、會撥他的手,怎麼可能會讓他輕易離開。
法官勘驗社區監視器畫面,認定鄒男趁機偷摸女保全腰、臀犯行,又女保全從廁所出來後,鄒男也跟著走出,但女保全不敢正面面對他,僅敢側身,且鄒男往前一步她就後退一步,顯見對他已有防備之心,加上女保全前後供詞一致,與鄒男先前也並無恩怨,因此不採信鄒男辯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