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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師控妻惡意遺棄訴離 反被爆料曾誘姦女學生

陳姓男師以妻子分居後惡意遺棄、婚姻難以維持為由訴離,陳妻否認並指,36年前,陳男在馬祖當老師時對女學生施以「不倫誘姦」。(情境照)

陳姓男師以妻子分居後惡意遺棄、婚姻難以維持為由訴離,陳妻否認並指,36年前,陳男在馬祖當老師時對女學生施以「不倫誘姦」。(情境照)

2018/12/27 20:5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陳姓男師以妻子分居後惡意遺棄、婚姻難以維持為由訴離,陳妻否認並指,36年前,陳男在馬祖當老師時對女學生施以「不倫誘姦」,甚至與陌生女子拍親密照;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陳妻並無惡意遺棄,但2人婚姻確已難以維持,歸咎起來,陳男未充分負擔家計又擅自賣房,甚至跟2名女子搞曖昧,責任較大,判陳男敗訴。

據查,2人於1972年結婚,育有4名子女,陳男今年間以遭妻子惡意遺棄、婚姻難以維持為由訴離。

陳妻反駁,她18歲就嫁到陳家,當時環境不佳,半夜到井邊打水,還要養豬、洗軍服貼補家用,她認為這是「命」,只想努力做好「陳家人」,並無怨言,但1982年間,丈夫卻對某國中女學生施以「不倫誘姦」,把對方帶回台灣公婆家「姦宿」,鬧到眾人皆知,她有孕在身、子女幼小而未張揚。

陳妻指稱,2人後來在新北市置產,丈夫不給生活費不說,在她努力工作還債時,故意把跟陌生女子不堪入目的照片放在房間抽屜,她為家庭忍耐,直到2001年間,因長女畢業可照顧弟妹,她才往返於台灣、馬祖間賺生活費,怎料,丈夫後來竟擅自把房產賣了,也不告知搬到何處,絕無遺棄。

雖陳男否認誘姦、私賣房產等,但2人長女指證曾目睹父親走出房門後,見到該名女學生沒穿衣服,僅蓋被單躺在床上,且看過父親與陌生女子擁抱、臉靠臉的合照等事。

法官認為,陳妻因在台謀生不易,丈夫又未充分負擔家計,才回馬祖賺錢,並有釋出善意盼陳男回馬祖共住,非惡意遺棄;不過2人分居多年,男方沒積極挽回,女方所做的也不被接受,婚姻難以維持,歸咎起來,男方未充分負擔家計、擅自賣房,雖不能證明他有跟女學生性交,但至少跟2名女子搞曖昧,責任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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