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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顧媽媽睡旁邊 媽媽男友偷摸6歲女童下體 阿嬤察覺救援

噁男要求「睡中間」,伸手猥褻6歲女童,桃檢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噁男要求「睡中間」,伸手猥褻6歲女童,桃檢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2019/01/14 12:14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一名年僅6歲、就讀國小一年級的女童,與媽媽及媽媽的同居人住在八德區,3人經常同床睡午覺,男子還要求睡在兩人中間,豈料,2017年9月間,女童竟遭男子伸手撫摸下體,直到女童阿嬤察覺有異報案才揭發惡行,估計女童受害至少2次,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行為罪嫌起訴。

男子坦承有碰觸女童下體但非故意,他先是辯稱當時女童的腿踢到他的生殖器,才會出手想撥開女童的腿,因撥不開才會一直撥、一直碰到女童下體,後又改口稱女童的腿是橫跨他的腹部、下體就貼在他的腰上,伸手想撥開她的腿時不慎碰觸到下體。

女童的媽媽則稱,她獨自撫養女兒,男友也同住在一起,一開始都是她睡在中間,女兒、男友睡在兩側,後來是男友開口要求「睡中間」,她與女兒才會分睡兩側;女童也證稱,「叔叔」有摸她的下體,當下很害怕,只敢假裝睡著。

檢方指出,男子的供詞前後不一,從女童的年齡、體型,認為男子聲稱「撥不開腿才一直撥、一直碰觸到下體」的辯詞不足採,不過,男子原本被依利用權勢猥褻罪嫌送辦,但女童是由媽媽獨力撫養,並非受到男子監督、扶助、照顧,與利用權勢猥褻罪構成要件有別,偵結改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行為罪嫌起訴男子。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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