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心情不好竟上街隨機砍人 男子被判12年

林男在街頭大鬧,警方到場處理。(資料照,記者江志雄翻攝)

林男在街頭大鬧,警方到場處理。(資料照,記者江志雄翻攝)

2019/01/16 13:26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羅東鎮去年5月發生一起駭人的大街隨機砍人案,疑似有精神疾病的林姓男子,與父爭吵後心情不佳,竟先毆打父親後,再裸身持刀到大街上隨機砍人,造成3人受傷,所幸警方與民眾合力壓制林男,傷害未再擴大,全案法院審結,依殺人未遂罪嫌判被告12年徒刑。

判決指出,去年5月2日,28歲有多項妨害公務、酒駕等前科的林姓男子,在自家與父親發生口角後,先徒手把父親打傷,再裸身持刀跑到大街上砍人,林先持菜刀走進網咖,砍殺26歲蔡姓女店員,蔡女雙手手臂及頭部均有3至4公分刀傷。

林男行凶後快步逃離,同為43歲的2名陳姓男子見義勇為,先後上前壓制林男時分別受傷,1人後腦刀傷約10公分、膝蓋挫傷,另1人左手肘有10公分刀傷、後腦杓也遭刀砍傷8公分,林嫌右臀部擦傷、右大腿內側及後側撕裂傷,所幸經警方與民眾合力壓制林男後,傷害並未擴大。

林嫌與父親就住在案發地點附近,他於警詢時供稱,當天傍晚跟爸爸爭吵後心情不佳;警方一度聯繫不上林嫌父親,擔心林父安危,漏夜衝到林家找人,發現對方在家睡覺,解除一場虛驚。

全案法院審結,林嫌於審理時坦承犯行,並表明是情緒失控才砍人,認為林男所犯涉殺人未遂、傷害等罪,且為累犯,判應執行處有期徒刑12年,全案可上訴。

林男於羅東鎮中山東路四段網咖,全身赤裸持刀砍人。(資料照,記者江志雄翻攝)

林男於羅東鎮中山東路四段網咖,全身赤裸持刀砍人。(資料照,記者江志雄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