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女童被告狀打同學 幼教師拍肚管教判拘50日
2019/01/19 18:19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29歲簡姓幼稚園老師,因6歲女童被告狀拍打其他幼稚園小朋友的肚子,也拍打女童肚子,女童母回家洗澡發現女兒肚子受傷,傳訊質問簡女,簡女坦承有拍打女童肚,新北地院考量簡女坦承犯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5月10日中午,女童手臂不慎碰觸到其他小朋友肚子,小朋友向簡女告狀,簡女也回拍女童肚管教,女童母回家發現後,氣得怒對簡女提告。
檢方偵訊時,簡女否認犯行,辯稱只有「輕拍」女童肚,讓她了解其他小朋友被拍肚子的不舒服感,女童肚子的傷勢不見得是她造成的,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願與女童父母調解,雖未能達成和解取得原諒,但展現悔意,態度良好,因此判處拘役5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