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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想吃泡麵騎機車載狗買 轉彎遇上警GG了

于男3年多酒駕4次!酒後想吃泡麵又酒駕被警攔下查獲。(記者黃良傑翻攝)

于男3年多酒駕4次!酒後想吃泡麵又酒駕被警攔下查獲。(記者黃良傑翻攝)

2019/01/21 09:01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于姓男子3年內被查獲3次酒駕,高達30多萬罰款尚未繳,于男卻不知節制,酒後想吃泡麵,騎機車未扣好安全帽,還載著狗騎往超商,被新興警方發現攔下勸導,意外聞到酒味,經酒測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47毫克超標,今再開出第4張罰單,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新興分局今指出,中正三路派出所副所長陳朋永、警員池明隆巡邏勤時,見于男(49歲)騎機車經仁愛一街口,由於于男安全帽帶未扣,左手拿著一袋泡麵而僅用右手騎車,機車踏板又載著一隻狗非常危險,警組見狀將他攔停。

員警本想口頭告誡,但于男身上散發出濃濃酒氣,當場測得于男酒測值達0.47,于男表示,自己在家裡喝了3杯威士忌後覺得肚子餓,突然想吃某個品牌的泡麵,騎車前往超商順便溜狗,回程時遭警組攔查,于男在得知警組欲對他酒測,竟異想天開央求員警放他一馬,苦苦哀求說已累計不少罰款無力繳納。

警方懷疑他所說,經查于男真於105年至今,已被警方查獲酒後駕車多達4次,平均一年一次,罰款仍有30多萬元未繳。新興分局表示,目前正值各公司行號舉辦年終尾牙活動期間,農曆春節又即將到來,為防制酒後駕車肇事案件發生,警方持續加強酒駕取締工作。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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