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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後照顧中心3度被揪違規 負責人塞5000元求「通融」

課後照顧中心3度被揪違規,負責人塞5000元求「通融」被法辦,桃園地院法官審結判處他6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並予以緩刑2年。(記者鄭淑婷攝)

課後照顧中心3度被揪違規,負責人塞5000元求「通融」被法辦,桃園地院法官審結判處他6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並予以緩刑2年。(記者鄭淑婷攝)

2019/01/24 13:08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50歲王姓男子在桃園市龜山區開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被民眾檢舉違規使用地下室當作教室、超收學生,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曾姓辦事員前往稽查時,王男擔心這已是第3次被查到違規,恐面臨更高的裁罰,竟掏出5000元現鈔企圖賄賂曾姓辦事員,曾姓辦事員拒絕並將此事登錄在聯合稽查紀錄,王男除了違規被開罰,另被依行賄罪移送法辦,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結判處他6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審酌他犯後坦承予以緩刑2年,5000元賄款則沒收。

判決指出,王男經營的課後照顧中心,過去已有2次被查到違規使用地下室當作教室,去年又被檢舉相同問題及超收學生,教育局曾姓辦事員於4月3日下午6點前往稽查,發現課後照顧中心確實有違規,且其中違規使用地下室當作教室已是第3次查獲;由於第2次被查獲時,已被開罰3萬元,王男擔心第3次再犯,恐得付出更高的罰金,竟當場掏出5000元企圖賄賂曾姓辦事員,希望對方能夠「通融」,曾姓辦事員拒絕並將此事記錄在冊。

王男被移送法辦後,對自己的行為均坦承,檢方起訴時也建請法官依法減輕其刑,桃園地院法官在判決中指出,王男不依規定改善缺失,卻以行賄方式希望能免除高額裁罰,行為實有不該,但念在他犯後坦承且當下被拒絕後,未再進一步行賄,情節尚屬輕微,審結依行賄罪判處他6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5000元賄款則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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