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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服飾店竊盜還脫褲磨蹭女店員 精障男判刑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2019/01/24 15:12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罹患思覺失調症的游姓男子去年闖進一家服飾店竊盜,還脫下自己內外褲,以下體磨蹭對方,警方巡邏經過將他逮捕;新北地院合議庭依醫院鑑定認為,游男犯案時受疾病影響,致辨識行為能力顯著減低,予以減刑,並依竊盜及強制猥褻判刑1年,其中2個月得易科罰金,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1年。

檢警調查,去年2月26日晚間7點半,游男闖進新北市永和一間服飾店,向女店員詢問女用內褲價錢後,動手摸走1件女用平口褲,隨即衝出店外,女店員見狀追出把內褲奪回,游男竟尾隨進入再偷2件內褲。

女店員警告要報警,游不予理會,再偷櫃台旁1件內衣,甚至正面環抱店員說「你讓我親一下」,並脫下自己長褲及內褲,以下體磨蹭店員身體,離去前還伸手偷1件內衣。

女店員在店門口抓住游男手上的內衣,並大聲呼救,員警巡邏經過見狀將他逮捕;游男認罪,合議庭囑託醫院鑑定,這份鑑定認為,游犯案時未受疾病影響致辨識行為能力顯著減低等情形。

合議庭認為,第一份鑑定未參酌游男案發時、案發後接受員警及檢察官訊問時言語表現等狀況,再囑託另一家醫院鑑定,第二份鑑定認為,本案發生時他應處於思覺失調症發作狀態,致他控制能力顯著減低,符合刑法19條減刑要件,另衡酌他有再犯及危害公共安全可能性、他接受穩定治療後情況有改善等因素後,命他在執行前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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