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殺少女焚屍 5嫌可教化判無期
2016/06/25 06: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輕度智障邱姓少女因和黃曉雲起口角,黃女糾眾性侵、凌虐少女至死,手段殘酷,還焚屍企圖滅跡。黃曉雲與男友林春雄,以及涉案友人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經台大醫院鑑定,認為仍有教化可能,新竹地院昨依加重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將5人全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逼兩女童石刑少女
判決書指出,黃曉雲與邱姓少女發生口角後,去年5月17日晚間,找來男友林春雄及陳哲儒、何文軒、古志強等人,從網咖擄走少女,押至新竹縣竹東鎮大同國小旁步道毆打;陳男還叫曾、謝兩名女童毆打少女,隨後將少女強押到竹林大橋下,繼續打、踹少女要害。
陳男更指使古男、何男架住少女,令兩名女童持石塊砸少女的頭,還恐嚇若不接受性侵就會被打死,最後由何、古兩人性侵少女,林男還出言侮辱少女。
少女不堪凌虐,倒地不起,5人將她扔在原地等死,跑去卡拉OK唱了1個多小時後,陳、古回到大橋下查看,見少女死亡,再回卡拉OK告訴眾人。林、陳、古、何4人隔天重回現場,由何點火焚屍。
合議庭認為,5人毆打少女過程中,無視少女多次求饒,均未停手,甚至輪流性侵、移地「教訓」,事後還遺棄、焚屍掩飾犯行,惡性重大,但手段畢竟與直接故意殺人方式有別。
被告均未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但地院將5名被告送台大醫院鑑定後,認為都仍有教化可能,合議庭因此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