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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禮讓救護車 巡邏警車還說謊

救護車攔腰撞警車,造成1死3傷。(記者曾迺強攝)

救護車攔腰撞警車,造成1死3傷。(記者曾迺強攝)

2016/11/07 06:00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縣六腳鄉發生民間救護車撞警車事故,造成病患死亡,當時巡邏警車只是正常巡邏,並非執行追捕歹徒等緊急狀況,卻未禮讓救護車,引發網友議論。網友說,「禮讓救護車不是常識嗎?」但也有人認為,「救護車雖有道路優先權,經過路口時,最好減速再通過,雖慢1、2秒,總比出車禍好。」

律師蔡碧仲指出,一般情形而言,救護車急送傷患,搶救人命,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限制,警車執勤如不符緊急任務要件,也應讓救護車先行,以利儘快完成任務,只是救護車雖救人要緊,仍應注意前方是否有行人穿越馬路等狀況,否則應注意、能注意卻未注意,仍涉及過失責任。

事故轄區屬嘉縣朴子警分局,副分局長劉全群表示,警車及民間救護車駕駛已做完筆錄,尚未製作死者黃翁家屬筆錄,黃翁身亡原因仍待釐清,經檢視警車行車紀錄器,前方沒有車輛,確定無追車情形,今將由縣警局對外說明。

不論調查結果如何,肇事者可能涉及業務過失致死刑責,嘉義縣警局長林清求強調,一定秉公處理。

車禍現場圖

車禍現場圖

救護車行車紀錄器拍下車禍發生過程,警車有打左轉方向燈,救護車則是逆向超車。(記者曾迺強翻攝)

救護車行車紀錄器拍下車禍發生過程,警車有打左轉方向燈,救護車則是逆向超車。(記者曾迺強翻攝)

救護車追撞警車,肇事者可能涉及業務過失致死刑責。(記者曾迺強攝)

救護車追撞警車,肇事者可能涉及業務過失致死刑責。(記者曾迺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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