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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路口壓線拍照? 台中警:資料有誤

台中市的光學設備,會在停止線前一百零五公分,射出一道看不見的光屏。(記者張瑞楨翻攝)

台中市的光學設備,會在停止線前一百零五公分,射出一道看不見的光屏。(記者張瑞楨翻攝)

2016/11/25 06:00

〔記者張瑞楨、徐聖倫/綜合報導〕近日社群軟體又再瘋狂轉傳台中市16處路口「壓線拍照已啟用」,新北市警方指出,網路流傳的照片,是新北市的「新式球形數位監控錄影鏡頭」,用途僅是監視測速照相桿,以免遭人刻意毀壞;台中警方坦承,市內16處路口,已有8處在上月啟用「固定式非線圈闖紅燈照相設備」,汽機車若越線停車或闖紅燈,將面臨900元到5400元的罰鍰。

近日Line流傳一組特殊造型的路口監視器照片,指台中警方已設置最新的「壓線拍照」裝置,駕駛人或騎士只要停車壓線,將被拍照處罰3000元。

新北市警交通大隊副大隊長許誠銘表示 ,網傳照片是「用來保護監視器」的監視器,並非用來抓違規的,自103年至今,新北市全部轄區已有96組這樣的設備,而96組之中,除今年新增設的40組將待驗收外,其餘56組則已啟用。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毛國匡則表示,雖然網傳消息常有謬誤,但市府確實在全市16處路口以雷射光屏建置取締闖紅燈的設備,已有西屯區中清路與環中路口8處啟用,至於中區中華路與公園路口等另外8處路口,未來將視交通車禍傷亡改善狀況,評估是否啟用。

警方說,俗稱的壓線,確切名稱是越線臨時停車,可處900至1800元罰鍰,闖紅燈可處1800至5400元罰鍰;這套雷射光屏可抓越線臨時停車,但並非壓到停止線就罰,警方會從寬認定,停紅燈不慎壓線,警方不會告發。

毛國匡說,台中市今年1至10月交通死亡人數,比去年同期少8人,交通事故減少3.5%,希望民眾支持警方執法,遵守交通規則,共同保障用路安全,相關測照地點可到台中市警局網站首頁或交通警察大隊網站的便民服務項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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