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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2小時就被炒 丟信號彈報復店家

曹男主動向警方投案。(記者鄭景議攝)

曹男主動向警方投案。(記者鄭景議攝)

2016/12/05 06:00

男為友人出氣惹禍

〔記者鄭景議/台北報導〕只因為女友沒有拿到打工2小時的200元薪水,吳姓男子帶著19歲友人曹茗彰向店家抗議,卻遭店家反告恐嚇,引發曹嫌不滿,前天深夜11點多,拿著信號彈丟進服飾店,所幸店家及時拿水桶滅火,才未引發火警,曹嫌昨天下午向警投案,宣稱不滿店家不付薪水又態度惡劣,才會丟信號彈出氣。

店家:200元薪下月付

警方表示,被害士林夜市服飾店,上個月5號僱用18歲的曹姓女子,因為曹女沒有服務業經驗,不會招呼客人,態度也不佳,短短2個小時就讓店家受不了,決議將她開除,並告知這2個小時薪水將在下個月店家發薪時才會支付。

曹女回家後與吳姓男友提及此事,吳男心生不滿,上個中旬與曹嫌到服飾店抗議,2人與店家一言不合發生口角,事後反遭店家控告涉嫌恐嚇,曹嫌怒火中燒,前天深夜獨自一人帶著信號彈犯案。

曹嫌投擲信號彈當下,正逢週末假日,夜市人來人往,服飾店內突然冒出煙霧火光,驚動店家及遊客,加上服飾店內堆放不少易燃衣物,差點引發火警,所幸店家迅速拿起水桶滅火,火勢才沒有延燒。

曹嫌犯案後,還換完衣服上陽明山夜遊,警方循線到曹家找人,家人通知曹嫌,曹嫌還一度誤認是店家找人報復而置之不理,直到看到手機臉書新聞,才發現事情大條,找上門的是警方,昨天下午向警方投案。

曹嫌供稱,一時好玩從網路買了10支信號彈;警方將他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曹姓男子在士林夜市投擲信號彈。(記者鄭景議翻攝)

曹姓男子在士林夜市投擲信號彈。(記者鄭景議翻攝)

店家拿起水桶及時滅火,沒有受損。(記者陳恩惠翻攝)

店家拿起水桶及時滅火,沒有受損。(記者陳恩惠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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