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咬對方虐死4歲女 情侶都判刑
2016/12/17 06:00
男判9年 女7年10月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29歲男子林嘉華不滿23歲同居女友林韻蘋的4歲女兒深夜外出玩耍,今年6月竟拿塑膠板凳重擊女童頭部,林女竟也加入凌虐,害女童喪命,事後兩人將女童遺體載至公墓棄屍,新北地方法院昨依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罪判林男徒刑9年、林女7年10月徒刑,可上訴。
檢方起訴時,依對兒童犯殺人罪等罪起訴2人,但法官考量女童遭林男毆打時,表示「口渴」,林男有拿飲料給她喝,清晨釣魚後返家,還帶米漿回來給女童,後與林女發現女童眼神呆滯、四肢無力時,2人試圖急救,之後還企圖燒炭自殺賠女童一命,且林女開庭時多次大哭,林男則在最後開庭時稱,一直希望有個女兒,好想聽女童叫他「爸爸」,法官因此認為2人無殺人犯意,屬管教失當,觸犯傷害致死罪。
判決指出,今年6月25日凌晨1時許,林男發現女童跑出租住處玩耍,氣憤掌摑女童,害她跌倒在地、頭部撞擊地板與佛桌桌腳昏厥,女童呻吟說「頭好痛」,林男沒立即將女童送醫,反告知林女要外出釣魚散心。
清晨4時許,林男酒後返家,見女童昏睡在地,認為不服管教,叫醒後拿起藍色塑膠板凳,發狂似揮打頭部、四肢;林女也質問女兒為何晚歸,並持掃把打女兒小腿,狂甩巴掌,女童頭部撞擊電視櫃與地板再次昏厥。
現場模擬 互推責任
林女認為女兒裝暈,竟拉她頭髮將她拖行至陽台5分鐘,再拖回客廳,將女兒頭部重擊至地板,清晨6時許,林女發現女兒無氣息,叫醒林男。林男開車載林女及女童遺體,將遺體與休旅車棄置在桃園龜山第三公墓,2人遭逮後重回現場模擬,林女將罪責全推給林男,引爆林男不滿,反控「女友打得比我還狠」,林女則堅稱「只想給女兒一個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