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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幹部護酒駕男 嗆叫警政署來報告

陳昭彰跑到三重厚德派出所嗆聲,事後被立委葉宜津開除。
(記者曾健銘翻攝)

陳昭彰跑到三重厚德派出所嗆聲,事後被立委葉宜津開除。 (記者曾健銘翻攝)

2017/01/18 06:00

〔記者曾健銘、邱燕玲/綜合報導〕立委葉宜津國會辦公室執行長陳昭彰、立委高志鵬服務處副主任王維聖及前助理張志維等人,前晚在新北市三重餐敘飲酒,散會後張男酒駕載2人回家,遇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員警盤檢,張男藉酒意與警員拉扯,被上銬依妨害公務罪送辦;陳男跑到派出所關切,嗆說:「警政署、新北市警局都來給我解釋報告!」葉宜津獲悉後表示不護短,昨火速開除陳男。

外傳陳男指名要警政署長陳國恩親自到立法院報告,但此說法未經警方證實。

葉宜津:不護短 開除惹事辦公室執行長

葉宜津說,她一再告誡助理不可做出任何違法的事,一切依法辦理,絕不護短,也向社會大眾致歉。

高志鵬則在臉書回應,張志維是前助理,王維聖則是去派出所關心,但未發一語,對於被捲入此事,他要向社會大眾致歉,未來會和團隊更謙卑。

警方調查,前晚9時,3人酒後由張男駕車載2人返家,行經新北市三重區力行路一段203號前,巡邏警員發現從駕駛座下車的張男滿臉通紅,上前盤查聞到濃厚酒味,要求出示證件。

張男拒絕,在旁的陳男見狀遞出名片給警方,張突然伸手奪取名片,警方當下告誡其行為妨害公務,但他仍繼續強扯名片,雙方爆發拉扯,警員即依妨害公務現行犯將他上銬逮捕。

陳、王2人質疑警方上銬執法過當,事後到派出所關切,過程中不斷抱怨,滿身酒氣的陳男嗆聲:「我今天沒有檢討這個派出所,這口氣我吞不下去」、「我就是要叫警政署、新北市警察局過來,給我解釋報告,我明天一定發文!」王男在旁不發一語。

酒駕男 酒測未達公共危險罪

陳、王在派出所待了近2小時,直到其他友人勸說才離去,張男最後配合酒測,酒測值0.15,未達公共危險罪0.25門檻,將送裁罰;另外拉扯警員的行為被認定觸法,警方訊後依妨害公務罪將他移送法辦,新北檢訊後諭令限制住居。

警方表示,張男當時拒絕出示證件配合盤查,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可強制將他帶回執勤處所查辦,且警員已告知拉扯涉嫌妨害公務,經告誡張男仍不理會,故依現行犯上銬逮捕,並無執法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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