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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冒小四名嗆元配:只有我能容下他的巨無霸

台北地院依3次偽造私文書罪,判董婦5個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台北地院依3次偽造私文書罪,判董婦5個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2017/01/21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62歲董姓婦人,與已婚的袁姓男子婚外情,她懷疑袁男另結「小四」劉女,竟玩起角色扮演的報復遊戲,董婦冒小四之名寫信給袁男的元配嗆聲:「只有我能容得下他的巨無霸!」又冒元配名義寫信到小四任職的國防部某單位,檢舉她在辦公室搞婚外情;台北地院依3次偽造私文書罪,判董婦5個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再假冒元配爆料 小三判刑

判決書指出,「小三」董婦前年11月5日,以「小四」劉女的吳姓女同事名義寫信,寄給劉女,冒充吳女以「小五」口吻,敘述正與袁男交往。

5天後,董女再以劉女名義,寫信給袁男的元配,信中以露骨的字眼宣示擁有袁男的感情,「這8天他每晚跟我行歡5、6次,反正妳又不和他行房,就請妳把他讓給我吧!」「也只有我才能滿足他,只有我才能容得下他的巨無霸,請你成全我們,放手吧!」信中還附上劉女和袁男的出遊合照,實際上卻是把同遊入鏡的同事全裁剪掉,加工而成。

1週後,董婦又假冒袁妻,寫檢舉信到劉女工作的單位司令,指責劉女是勾引她老公的狐狸精,「這種女人豈可容於貴單位?請長官勸她檢點行為、別再勾引我先生,好嗎?」

劉女認為沒和袁男交往,卻因未經查證的惡意檢舉可能影響工作,拿著收到的信上的郵戳,報警提告偽造文書、誹謗;董婦承認3封信都是她寫的,理由是袁男另有女人,讓她備受打擊,寫這些信是要提醒「和我有相同遭遇的人」不要再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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