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燒死父母 冷血逆子判死
釀成6死4傷 落網冷笑不後悔
〔記者余瑞仁、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52歲逆子翁仁賢認為8旬的父母親偏袒兄長,105年2月6日小年夜購買20公升汽油分裝,除夕夜全家至親等16人圍爐時,潑油縱火釀成父母親與至親6人死亡、4人受傷,逃逸6天後落網,還詭笑說「不後悔」,經桃園地檢署起訴求處極刑,桃園地院昨天審結,將他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書指出,翁男持續認為遭受父母與兄長的「折磨」,忍耐已達極限而預謀殺害家人,105年2月6日晚間持20公升的汽油桶至加油站購買汽油,返回與父母居住的老家房間內,將汽油分裝於保特瓶與油漆桶內。
次日除夕夜,全家聚集龍潭區老家吃年夜飯時,翁男先對屋外廣場停放的車子潑汽油後返回房間,隨後攜帶大批裝滿汽油的寶特瓶與油漆桶跑到餐廳隔壁,將桶內汽油朝餐廳潑灑,以報紙點火丟入餐廳,見餐廳陷入火海後逃走,遇見要衝入火場救人的姪子,還持開山刀追殺未果,隨後騎車逃逸。
這場圍爐惡火造成翁男的雙親、姪媳、姪子與其父的女看護等5人當場被燒死,另名姪女全身著火逃出,送醫急救於次日不治,共釀成6命,另造成其大嫂、三嫂、四哥與另名姪子嚴重燒傷,其他人因外出,逃過火劫。
案經檢察官調查後依涉犯刑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殺人罪、殺人未遂及放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等罪嫌,將他提起公訴,並以其泯滅人性的極端殘忍手段,放火燒死至親,並殃及無辜親屬,險陷滅門慘禍,請求量處極刑。
鄰居︰判死天理昭彰
桃園地院審理時,翁男態度傲慢,審判長詢問他意見時,他還脫口「他╳的」,還稱:「我的家人都很會編故事,沒有必要逐一去辯駁,就任由他們去瞎掰吧!」
全案審理時,翁男坦承縱火燒死父母、至親,合議庭認為,翁男犯後卻全無悔意,更不見容於社會,有加以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昨天審結判處死刑。鄰居們獲悉後直說,翁家家破人亡,「判死算是天理昭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