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傳貼身內衣 法官:情節重大姦情
2017/03/19 06: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已婚陳姓廣告商與身價2700萬元的建設公司林姓女會計夜宿溪頭米堤飯店,陳妻抓姦時因2人拒不開門,檢方不起訴,然陳妻再提民事訴訟求償400萬元,舉出2人於LINE以「老公、老婆」相稱,小三還PO出貼身內衣,徵詢陳男該買何種款式,民庭法官認為這分明是「情節重大」的姦情,判2人應連帶賠償10萬元。
陳男與妻子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陳妻說,丈夫104年初開始加入社團組織,每逢假日即會參與多項活動,越來越熱中,並藉口談生意需要,常不在家。
陳妻後來發現丈夫手機與林女的簡訊對話,均以「老公、老婆」相稱,甚至討論林女所穿內衣款式,當晚丈夫發現姦情外洩還暴怒。
陳妻查出,林女中午均會主動開車揪陳男共進午餐,一週約會3至4天,還一起過夜,亦多次出遊手牽手逛街,還去泰國玩,跨年連假去劍湖山看煙火、阿里山日出以及清境農場,夜宿溪頭米堤大飯店。陳妻會同員警抓姦時,2人拒不開門,憤而對2人求償400萬元。
陳男則說,結婚以來因觀念差異,夫妻常有口角,但他未出軌;至於溪頭抓姦一事,當時他帶2歲幼女、已離婚的林女帶5歲女兒郊遊,為省住宿費而訂一間房,但有2張床,未發生性行為,儘管妻子告他倆通姦,檢方卻不起訴。
然而民庭法官認為,2人於LINE以「老公、老婆」相稱,林女並曾貼內衣照片徵詢陳男,足認2人確有曖昧親密往來關係,令陳妻精神上感受痛苦,自屬情節重大,得請求連帶賠償慰撫金。
法官調查,陳男經營廣告公司,年收入破百萬,陳妻是家管,林女則為建設公司會計,年收入破百萬,且名下有房屋、土地多筆及股票,財產價值逼近2700萬元,最後法官判2人應連帶賠償10萬元。